黎征武,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律师。本硕7年环境理工科专业背景,后转行做律师,专做环保案件,主攻:(1)环境行政处罚;(2)污染环境罪;(3)环保合规。
熟悉环保案件的处理流程、突破口和争议焦点,擅长结合环境+法律专业知识,为客户提供优质环境法律服务。
办案经验丰富,曾为广东、广西、浙江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湖南、湖北、重庆、四川、陕西、河南、河北、山东、北京、内蒙古等地区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法律服务,办理过的污染环境罪案所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数额最高达4.3亿元。
现任职:
盈科广州环境资源法律部执行主任
盈科广州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
广州市律师协会能源与环保专业委员会委员
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
盈科全国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
曾获2022年盈科全国优秀律师称号
部分成功案例如下:
一、污染环境罪案
(1)某国企和Z总污染环境罪案,涉嫌排放强酸性+重金属含量超标的污水。侦查阶段检察院不批捕,取保候审,后公安撤案。
(2)C总污染环境罪案,涉嫌偷排强碱废水。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,后未被提起公诉。
(3)L先生污染环境罪案,涉嫌排放重金属含量超标的污水。侦查阶段被批捕,后取保候审,未被提起公诉。
(4)L先生污染环境罪案,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。侦查阶段检察院不批捕,取保候审,后未被提起公诉。
(5)L总污染环境罪案,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废矿物油,1千多吨。生态环境局移送给公安要求追究刑事责任,公安不予立案,后生态环境局改为作行政处罚。
(6)X总污染环境罪案,涉嫌排放重金属含量超标的污水。侦查阶段取保候审,后判缓刑。
(7)D总污染环境罪案,涉嫌非法倾倒工业污泥3千多吨。经辩护,从主犯改为从犯。
(8)G总污染环境罪案,涉嫌非法处置铝灰渣1千多吨。经辩护,从轻处罚。
二、环境行政处罚案
(1)某金属公司环境行政处罚案,因涉嫌废水超标,被按日连续处罚160万元。经行政复议,生态环境局撤销原行政处罚,改罚10万元。
(2)某环保公司环境行政处罚案,因涉嫌废水超标被处罚30万元,影响公司3年退税近1000万元。经听证后,生态环境局决定不予处罚。
(3)某建设工程公司(当地龙头企业)环境行政处罚案,因涉嫌偷排污水+污水超标被处罚60万元,严重影响公司招投标。经行政复议,复议机关撤销行政处罚。
(4)某两关联公司环境行政处罚案,因废气超标被处罚70万元。经行政诉讼,法院以低于法定最低处罚金额的方式调解。
(5)某科技公司环境行政处罚案,因污水超标被处罚20万元,经行政复议,环境局主动撤回行政处罚,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。
(6)某游艇公司环境行政处罚案,因涉嫌将危险废物交给无资质的个人,被处罚60万元。经听证后,生态环境局决定不予处罚。
(7)某材料公司环境行政处罚案,因涉嫌擅自堆放危险废物被处罚20万元,后改罚为10万元。
(8)某塑料公司环境行政处罚案,因涉嫌未按照规定贮存固体废物、未在密闭空间操作等,被处罚63万元。经行政复议,复议机关撤销行政处罚。(类似案件有8个,合计处罚数额240多万元)
(9)某复合材料公司环境行政处罚案,因涉嫌未批先建、未验先投被处罚25万元。经行政复议,复议机关撤销行政处罚。
(10)某电器厂环境行政处罚案,因涉嫌未验先投被处罚20万元。经行政复议,复议机关撤销行政处罚。